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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法纪者最快乐

作者:佘 芳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5 11:33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近段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怎样才过得最快乐?”

这也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一日,明太祖朱元璋问群臣:“天下何人快活?”大臣们各种各样的回答,有的人说功成名就者快活,有的人说金榜题名者快活,有的人说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听后不高兴,面露不悦之色。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听了很高兴,夸万刚见解独到。

“畏法度者快活”,意思就是说:敬畏并遵守法律的人才能快乐,这在当今仍有启迪意义。

也许有的同志认为法律和自己快不快乐没有什么关系,每个人对快乐的理解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在社会中这个规矩就衍生成了法纪,遵守并敬畏法纪的人,就不会做违反法纪的事情,也就用不着整天提心吊胆,担惊受怕,害怕东窗事发被追究、坐牢狱、甚至掉脑袋。没有了这些费神的忧愁,自然可以过得自在洒脱。

内心的担忧恐惧是生活幸福感的最大杀手,我们办的很多案子就是最好的例证,案件当事人,并没有因为贪污受贿所得而过上享受的日子,而是在案发之前每天都是惶惶不可终日,心理背负了沉重的十字架。反倒是将自己的问题都交代清楚后,还轻松些。

纪律审查工作中经历的很多案例一再启示,只有讲规矩、有纪律的人,才会过得快乐,才会获得自由和幸福。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以为尤其要在两大方面讲规矩、有纪律。

一则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事业就会偏出一丈。执纪者必须以身作则,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各级纪委切实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五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保持队伍纯洁”,态度始终坚决,要求越来越具体深入。据统计,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干部共立案50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6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3人。我市2012年以来,对纪检干部共立案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这组数据说明,纪检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机关也不是“保险箱”,我们必须加强学习,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

二则要做监督执纪问责的“啄木鸟”。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就是“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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