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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永堂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9 08:3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经查,王永堂在任安康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违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堂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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