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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柯小平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11:2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市公路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柯小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柯小平在先后担任宁陕县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柯小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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