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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耿国泉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1 10:36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耿国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耿国泉在担任汉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耿国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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