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委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年5月9日)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吕河区域敬老院院长卓平,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先后多次收受与其有业务往来关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赠送的月饼、粽子等礼品,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卓平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折合现金已收缴。
二、双河镇谢家村党支部委员陈道顺,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礼金5.655万元(其中收受本村9户贫困户礼金0.29万元)。2019年12月,陈道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责令退还。
三、双河镇平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发炎,对本村一贫困户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未予以制止、纠正,且在工作日参加该贫困户乔迁宴请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刘发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