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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关于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      来源:旬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5 15:1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旬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关于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意识,着力提升干部作风,现将3起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水务集团法定代表人李爱国、工作人员李琛轩未认真履职造成国有资源损失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李爱国、李琛轩对构元沙场私自售卖砂石料问题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源流失。2021年7月,李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琛轩受到警告处分。

二、赵湾镇赵湾社区居委会文书刘欣履行预防电信诈骗工作不力问题。刘欣未及时反馈预防电信诈骗重点人员名单,导致社区一组反诈宣传工作出现疏漏,一对一宣传责任未落实到位,造成群众财产受损。2021年10月刘欣受到警告处分

三、构元镇金马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马显德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不力问题。马显德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级护河员监管不力,导致金马塔村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马显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起典型案例中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作风建设要负总责、亲自抓,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本单位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进一步营造良好干事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慢虚粗浮”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持续提升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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