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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贪”当从“心”开始

作者:袁愈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1 08:3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贪、嗔、痴、慢、疑是佛教中的“五毒”。其中贪为“五毒”之首,所谓“贪”:是指渴取一切顺境。“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是党员干部从政的“梦魇”,做人的“坟墓”。 黄帝内经有云“恬淡虚无,真气从之。虚邪贼风,避之有时”。笔者以为贪乃虚邪之物,戒贪当修生养性,恬静淡泊,从心开始。

晋代人吴隐之任广州太守时,离广州二十里一个叫石门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贪泉”,据说不管谁喝了这泉水,都会起贪心。吴隐之不信这个邪,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来到贪泉,掬水而饮,并赋诗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以后他在广州,果然始终保持着廉洁的操守,粗茶淡饭,衣物器具也十分简朴,被史家称为“廉吏”。

可见,廉不廉,贪不贪,不在“泉”,而在心。古人讲“珍重平身清节在,不妨饮满酌贪泉”。 在中国古代吏治史上,东汉的“四知”太守杨震和“一钱”太守刘宠,一个赴任以“天知,神知,我知,你知”严拒黄金十斤,一个离任仅受铜钱一枚,“来也两袖清风,去也清风两袖”,的清廉事迹感人至深,后人有诗赞曰:“从来百姓崇廉吏,佳话如泉传到今。”共产党人更是不乏清廉为本者。方志敏在短暂的一生中,曾手握重金,却严于律己,甘守清贫,“一向过着朴素的生活”。中国第五任财政部长吴波,在财政工作30多年,生前两立遗嘱退住房,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留得“清风盈袖月满楼”。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有什么样的心境,就有什么样的境遇和人生。《诗经》中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说须时刻谨小慎微,切不可胆大妄为,在阴沟里面翻船。须知,神目如电,不可暗室亏心。“举头三尺有神明”,利欲熏心、纵情极欲是引祸杀身的铁律。无论是重要岗位,还是“冷僻”部门,许多人从事业和地位的辉煌中迷失自己,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皆因在“女色”、“权力”、“金钱”等形形色色的诱惑和欲望面前,没有收得住心、稳得住神、沉得住气, 没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淡泊名利而保持平和心态。“高飞之鸟,毁于美食;深水之鱼,死于香饵”,鱼儿往往是“眼里识得破,嘴里忍不过”,图一时之快而饮恨终身。事实不断的警示和启迪,“简单就是享受”,只有平静的生活,以平常心处世,切莫在权力、地位、金钱上与人攀比,才能确保“前腐后继”的悲剧不再重演。

不妄求,则心安,不妄做,则身安。临济禅师说:“人,要静心修行,只有心胸空灵,身处欲望之中,心离欲望之外,才能达到‘闭门阅佛书’的境界。”醉生梦死者,逃避现实,却一梦黄粱终要醒。声色犬马者,迷恋俗世的酒绿灯红,何曾寻得半点真情?耽于名利者,蝇营狗苟,费尽心机,却终究挣不脱大限,空手而来,空手而归。古人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身正,方能正他人;自身正,才能出威信。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培养情愫,砥砺情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在法纪的“高压线”上不出事,在公私的“警戒线”上不出事,在家庭的“情感线”上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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