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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留痕”变了味儿

作者:陈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9 09:56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痕迹管理”就是在管理工作中,对工作内容留下详细的工作记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工作材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片面追求“痕迹”而不是业绩的工作方式,是错误的,这种工作方式必须加以纠正。

之所以说它必要,是因为对日常工作留存相关痕迹有益于总结工作经验,理顺工作思路,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同时,这种痕迹能够有效还原对工作的落实情况,为工作的考核、干部实绩管理等提供重要依据。

但在近年来的工作中,确出现了过分最求“痕迹”的情况,这种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工作方式,这会直接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基层干部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撰写材料上,分散了干部实际工作的时间,势必导致工作执行不到位,效果不佳的情况。这种管理方式一旦形成,就会使产生一种“重材料轻实干”的错误思想,使原本求真务实的工作风气发生了变化,会滋生一种新型的形式主义,影响政府公信力,降低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痕迹管理”的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工作思想意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痕迹管理”的真实意义与具体操作方式,导致督查检查工作沉不下去、做不到底,一味的奉行“唯痕迹论”,至于督查检查痕迹背后的实际工作情况则不在督查检查的范围之内,这就必将导致“痕迹管理”偏离了正确轨道。

“痕迹主义”既迷失了干部的工作方向,又贻误事业向前发展,应该及时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

首先,坚持以上率下。上级有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本着事实就是的工作原则,对于督查检查工作,不光注重痕迹,更应该沉下身子,直插工作现场,实打实地了解实情,注重实效,率先端正工作作风。

其次,推进制度落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工作进行严格地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中的不正之风、不实之举要严肃地指出来,倒逼基层干部把工作落实实处,压缩造痕迹者的生存空间。

最后,激励担当实干。不以材料“痕迹”评短长,要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对于干部的考核,不光局限于材料,也要脱离材料,注重实效,全面科学的进行评价,对于担当实干的干部,一定要给予奖励和保护,使广大干部在责任和使命面前心无旁骛挺身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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