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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六个严格”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作者:旬阳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刘呈花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7 09:32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障。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六个严格遵守”、“十七个不准”,明确地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怎么做,不准做什么,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做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规定。
    这是陕西省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又一新规定,彰显出陕西省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的信心和决心。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坚决贯彻执行纪律规定,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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