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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六举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作者:曾进 邓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0 16:26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新要求,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2018年以来,我县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立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1件1人,大办婚丧喜庆11件11人,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3件7人。其中处分科级领导干部5人,其他公职人员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期11件15人。旬阳县纪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制定具体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纪律要求。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班、全县财政业务培训班和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上,专题安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识培训,依托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组织干部深入各镇开展《实施细则》专题培训,依托“五微”助廉、“五风”促廉、“五送”养廉、“基地”育廉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微风送廉”工程,加强《实施细则》专题宣传,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相关要求,自觉贯彻落实相关规定。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为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将中省市县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最新要求修订至两个责任清单。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点评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和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对<中共旬阳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围绕组织学习、安排部署、方案措施等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教育、督促整改,对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倒逼《实施细则》各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一桌餐”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先后4次与工商、税务、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细致掌握辖区内“一桌餐”场所底数,共检查出私房菜馆等经营场所36个,开展明察暗访71次,开展警示教育110余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改进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巡察,注重日常监督,努力做到抓长、抓细、抓常,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中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及时受理和办理违反《实施细则》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快速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以及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家庭式餐馆公款吃喝等问题。

六是强化机制建设。按期汇总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运用考核点评、情况通报等措施,督促全县各镇各部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加强综合研判,对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问题集中、表现突出的,有针对性提出治理建议并督促落地见效。相关部门印发了《旬阳县县直部门工作人员下乡就餐管理规定》,推行下乡就餐支付餐券制度;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相关标准。针对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建议县民风办、县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弘扬新民风 拒绝升学宴的通知》和倡议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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