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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09:4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一、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综合股负责人杨志猛违规组织并参与公务接待,且在公务接待中饮酒。2018年3月杨志猛受到警告处分。

二、双河镇望月村文书王玲违规举办乔迁宴,收受贫困户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王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贫困户的礼金已经退还。

三、构元镇羊山村党员任德国违规操办房屋封顶宴席,收受贫困户礼金,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任德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贫困户的礼金已经退还。

四、金寨镇权口村监委会委员、三组组长胡应学违规操办子女婚庆事宜,收受群众礼金。2018年6月胡应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贫困户的礼金已经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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