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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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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溪镇大岭台社区监委会主任胡广新、文书胡仁理,虚报2014年农作物种植面积,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据为己有。2018年5月,胡广新、胡仁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财中心。
2、棕溪镇华峡村支部书记华向银、村主任吉应科、支部副书记华海荣,在本村四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8户移民户房屋建成竣工后,因山体滑坡而形成危房。2018年5月,华向银、吉应科、华海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门镇白庙村党支部书记鲁绪年,在为群众申请办理移民搬迁补助过程中,收受群众好处费5000元。2018年5月,鲁绪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关口镇宋坪村原文书党竟和现任文书雒宏丽,不认真履职,没有及时将2013、2014两个年度死亡的4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群众上报给镇社保站予以注销,致使4名死者的家人冒领养老保险金至2017年底。2018年5月,党竟、雒宏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神河镇柳林村三组组长程高东违反工作纪律,漏登本组集体林扒面积,导致部分群众联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侵占低保户低保 金598元。2018年5月,程高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6、县供销社土产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刘忠清,在担任赵湾供销社主任期间,骗取并挪用2014年度“新网工程”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归还赵湾供销社建房欠款。2018年5月,刘忠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