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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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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口镇关坪社区文书沈道发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上报本村享受养老保险群众相关信息,导致该群众死亡后家属冒领4个月养老保险金。2018年3月,沈道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河镇焦山村监委会主任张仁兴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务工,对其包联的贫困户长期不履行包帮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张仁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桐木镇青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治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贫困户产业奖补与实际不符,存在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3月,王治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仁河口镇方家湾村原四组组长赵汉财侵占群众修路集资款2088.4元。2018年5月,赵汉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5、金寨镇谭家院社区一组党员陈守文将集体退耕还林资金17750元多年未给集体上缴。2018年5月,陈守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6、桐木镇立石滩村原支部书记阳文志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安置点建设中克扣、拖欠承建方工程款。2018年5月,阳文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已经支付给承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