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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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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溪镇桂花树村党支部书记李守明在担任该村五组组长期间,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在担任该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侵占集体资金1200元。2017年12月,李守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红军镇上马村文书付斌将2015年和2016年两年度累计96037元村集体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账外坐支。2017年12月,付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棕溪镇政府干部王勇通过虚构事实,以协助争取产业资金补助为名,向棕溪镇王院村村民柯某索要现金2万元;以帮助争取乡村博物馆建设工程为由,骗取赵某21.09万元,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2月,王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赵湾镇金元村党支部原书记纪光胜在2010年修建村级公路时,超计划、超标准向农户集资,增加农民负担,并存在违规支出修路款问题;将不符合五保供养政策的农户纳入五保范围违规享受五保待遇32472元,2013年套取8100元低保资金用于偿还修路贷款。2017年12月,纪光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城关镇草坪社区居委会委员梁汝斌在任草坪社区五组组长管理该组集体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格,致使报账员邓某某收不入账、重复列支等行为发生;未将该组集体账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公布,引发群众集体信访。2017年12月,梁汝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构元镇金马塔村文书张永功在负责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死亡人员信息核实不准确,造成已死亡人员养老保险金13265元被家属违规领取,给国家造成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张永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神河镇王义沟社区文书杨仁贵在办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时,私自给没有耕种土地的亲戚罗某某办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使罗某某违规享受补贴五年共计1716.99元。2017年12月,杨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铜钱关镇金盆湾村党支部书记乐建利以其子乐某某名义套取陕南移民搬迁款3万元。2017年12月,乐建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蜀河镇沙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定举在协助镇政府实施移民搬迁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农户被纳入移民搬迁对象并享受补助资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村集体财务中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工程规划设计费;违反群众纪律,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农户规划费、土地使用费并账外列支;违反生活纪律,在公众场合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李定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