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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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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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种新常态,如何做到全面推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旬阳县近年来先后做了大量探索,厘清责任,权责分明,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先后出台了《旬阳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旬阳县影响发展环境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旬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旬阳县庸政懒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只要条件够了果断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给予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或相应纪律处分,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和公开通报的震慑功效,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是爱、宽是害,实践‘四种形态’就要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征。要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问责,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彻好、落实好。”该县县委书记梁涛在一次调研时语重心长的对干部道出了严管的初衷。据统计,一年来该县通过实施责任追究,约谈69人,通报批评5个镇党委、5个镇纪委,立案查处5案12人, 达到处理一个人、警醒一大片的目的,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