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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4 15:1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吕河镇双井社区居委会原文书刘仁田任职期间违规将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万元集体资金已追回并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2、棕溪镇红号村村主任胡昌群违规收取群众低保资金和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8000元用于偿还修路欠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低保和移民搬迁资金。

3、小河镇膀子村党支部书记刘连和长期占有村集体资金1121.4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4、麻坪镇麻坪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钱忠平虚报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收缴违法所得。

5、白柳镇西沟河村党支部书记鲁绪新以其妻名义违规申报并享受低保补助资金3240元,违规收取低保户的低保金、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用于村活动室建设及村务支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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