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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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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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旬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旬阳县纪委旬阳县监委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通知的要求,石门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结合本镇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制定了详细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
6月19日,镇党委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共旬阳县纪委旬阳县监委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领导干部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好“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转变。并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大会,充分利用冯新柱严重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件,深刻剖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打扫思想污垢,改正突出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筑牢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了扬正气、树新风、促廉洁的浓厚氛围。
镇纪委把助力脱贫攻坚作风纪律建设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本镇制定的《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以良好的作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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