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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河镇纪委三招“倡廉洁、过廉节”

作者:柳忠平 李振朝 栗琳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4 08:2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神河镇纪委三招抓好节假日廉洁教育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应急使用车辆外,实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旅游,严禁节假日期间互相宴请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土特产品和纪念品,严禁公款报销和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或者实物,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要求,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开展节日廉政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于中秋假日前,向镇村党员干部手机发送以廉政提醒语、格言、警句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短信,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时时提醒党员干部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利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对其配偶、子女及亲属进行廉政思想宣传,严禁在重要节点,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其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加大节假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对机关和财政所以及驻镇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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