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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元镇解决五大问题,促进村监委会高效履职

作者:屈先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3 16:14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旬阳县纪委监察局、旬阳县民政局《关于实行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有效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元镇结合镇情实际,解决五大问题,促使村监委会发挥作用,高效履职。

一是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每月定期培训教育,特别是全市纪律检查“三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后,镇纪委有针对性地运用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把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监委主任进行教育培训,增强民主法制理念和廉政意识,促使村监委会主任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由镇纪委直接领导,实行垂直管理、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监委会主任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管理机制,对工作负责、敢于监督的作为村“两委”主要领导重点培养,对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适时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罢免。完成年度考评目标的绩效工资由镇纪委按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通过考核奖惩兑现等硬要求调动工作的积极性让监督发挥作用。

三是解决“监督谁”的问题。镇纪委要求村(社区)监委会要全程参与村“两委”研究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目标、计划、方案决策;村(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运行和村组事务、财务公开;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明确监委会要把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作为监督的重点。

四是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镇纪委加强对监委会工作监督检查,每月初对村监委会当月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每季度对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工作讲评,建立完善的惩防体系及管理制度,使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通过对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及其委员的管理和指导,使其成为监督的“行家里手”。

五是解决“监督不理想”的问题。坚持工作汇报制度,村(社区)监委会委员实行联组包片分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向镇纪委报告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收集的民情进行整理,发现涉及违纪线索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并对线索做到有登记、有处置、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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