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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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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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全县脱贫摘帽的号令下,要打好这场攻坚战,既需要精准施策、上下同力,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纪律保驾护航。在镇纪委工作的一年来,通过不断的摸索实践,借此机会,我谈一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心得。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要强化镇村干部培训,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古语云:“人有知学,则有力矣”,只有不断地加强知识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目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阶段,为了避免镇村干部对政策掌握不准、“一问三不知”等现象发生,通过干部例会、镇村干部专题培训会、村组院落会等形式学习传达国家扶贫政策、省市县决策部署,看清脱贫要求、认清肩上责任、学清脱贫政策、理清扶贫思路,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不打乱仗,稳打稳扎推进工作,做到不打折扣完成脱贫攻坚硬任务,各项扶贫政策严格落实不走样。
二要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首先严格把关,规范扶贫项目资金运行程序,突出项目审批实施、资金使用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把关口,发挥扶贫项目资金最大效益。同时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度。将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进行全面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让财政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再次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实行明察暗访和督查检查常态化,紧盯项目资金开支和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资金拨付、财务报销等关键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要强化纪律审查,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机制。脱贫攻坚是一项政治责任,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群众的殷切期盼。为预防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不越红线,不超底线。就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格执纪、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又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有案必查、严查快处。确保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机制,切实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