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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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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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我从金寨镇司法所所长调任到双河镇担任纪委书记。当时身边好多亲戚朋友都劝我说:“纪检工作可不好干啊,你这么大把年纪了,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别去干这份得罪人的工作”。军人出身的我性格倔强、刚毅,朋友越是劝说,我越是不信这个邪。
在新的工作岗位两年多以来,感受颇多,其实总结起来也就两句话,这两句话也是我走上纪检岗位给自己提的要求。
首先,敢于“唱黑脸”是纪检干部履职的前提条件。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监督执纪的主体,职责和使命就是战斗在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斗争的最前沿,容不得半点退缩和避让。只有在不正之风面前敢于“亮剑”,在腐败分子面前毫不“手软”,“眼里不揉沙子”才能不辱使命、不负组织重托。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这是我走上纪检岗位时就做好的思想准备。
其次,不当“老好人”是纪检干部履职的基本要求。“老好人”是指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喜欢一团和气,赢得好人缘的人。试想一下,工作中既不敢得罪上级,又不愿批评下级,凡事得过且过,睁只眼闭只眼的人,工作是不可能推进的。做人做事没原则,其实质是对别人、对自己和对工作的不负责任。尤其是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是不能克服做“老好人”的思想,就很难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原则,也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纪律卫士。
还记得我曾经在处理一起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违纪案时,当事人自恃自己大小也是一名领导,平时交际面广,社会关系硬,且自认为已经受到公安处罚,多次找人说情恳求免除党纪处分。我当时想,如果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管好自己,又如何去要求别人呢!这个想法给了我很大的力量,让我硬是顶住多方压力,排除各种干扰,最终秉公处理。尽管因此可能得罪了他,但是我维护了党纪的尊严和严肃性,因此我无愧于心。
当然,敢于“唱黑脸”不当“老好人”的前提是需要“自身硬”。只有自己以身作则,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才能经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才能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