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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感想

作者:段家河镇纪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5 15:15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加快了制度创新的步伐,设定了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底线,为党的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修订后的《准则》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等制定出了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修订后的《条例》以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标准制定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强调他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删去了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把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和高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应明确强调和坚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要求,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也要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巡视制度作为党员监督的“利剑”,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否忠诚,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仅仅靠法律惩治贪污腐败是不够的,还需要党规党纪的约束,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把贪污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应以《准则》和《条例》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尺,时刻心系群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脚踏实地的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发挥自身在时代中的的示范引领作用,《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危险,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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