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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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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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腐败,不觉让人揪心和痛心,一些腐败分子为一己私欲而置党和政府形象于不顾,可谓一个老鼠害一锅汤,实在让人嗤之以鼻。近年来,随着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大量的扶贫资金、惠农政策接踵而至,可是,总有一部分人顶风违纪,悄无声息的将政策走样,将资金揣进自己的腰包,面对这样的问题,如何监管和查处,是当务之急,也是现实需要。
让监督检查成为一项制度。如何保证扶贫惠农资金的阳光使用,监督检查是一种手段。特别是基层一线,扶贫点多面广,涉及项目多、资金多,眉毛胡子一把抓是不行的,要出台制定详细的管理使用清单,重点检查和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及随意调整、变更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要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线索排查、督导巡察等方式,对事关扶贫重点领域、重要单位、关键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健全监督网络,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通过便通举报方式和形式,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渠道。
让专项整治成为一种常态。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将重点内容聚焦在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加大查处力度。定期梳理一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限期办理。
让执纪问责成为一把利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事项三个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出台精准扶贫责任追究办法,对扶贫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或欺上瞒下的人和事,严肃追责,对镇村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联村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严查扶贫腐败,才能正本清源。在脱贫攻坚这场战役中,有效预防和制止腐败问题,让有限的资金使在刀刃上,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才能彰显其重大意义,才会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持续上涨,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