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栗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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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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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然而,现实早已深刻证明,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须敢于"手电筒对着自己照"。
今年初,一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电视专题片,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我们痛心的看到,一些昔日的纪检干部,如今成为“反面教材”,曾经的执纪者,却在面对“围猎”时防线失守、执纪违纪,利用手中的监督执纪权寻租。
己不正,焉能正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指明了方向。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则更要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因为反腐不应是自说自话,也不应是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手电筒”。如果只照他人,不照自己,难免自律失灵,监管失当,出现“灯下黑”现象,这样又谈何保障应有的公平与正义。
今年,中央纪委正式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各级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增添了制度利器。这不仅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也是向全党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规范纪委权力的制度笼子,让监督者时刻接受监督。
党章赋予纪委权威地位和重要职责,这既是信任,也是考验。须知,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必须上紧监督发条,时刻“如履薄冰”,做到正人先正己。《规则》提出纪委应当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就是要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干部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敢于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自律,秉公执纪,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具权威,才能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让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接受监督,我们的纪检队伍才能真正称之为“铁军”,担当起正风反腐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