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忠涛 钟高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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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0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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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省委适时地推出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体现了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用人理念;支持干事创业,敢于担当,激发活力,有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三项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多重正向价值。
一是三项机制是优化用人结构的关键。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突破了论资排辈的用人观念,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将最合适的人选用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不断督促干部勤学多干,不断更新和完善理论知识体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改善“为官不为”的工作作风,提升干部工作的紧迫感,督促干部多干事、干实事、重质量、看实效,利于形成力争上游,创优秀、创先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能上能下机制很好地弥补了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成为全体干部不断挖掘自身潜力的内在动力。
二是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创业干事热情的重要途径。容错纠错机制与“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协调统一,容错纠错五项原则和十一项指标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工作纪律和容错范围,为能干事、敢创新的人提供了容错空间,在此基础上建立容错认定程序,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使得容错纠错机制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基层干部勇于创新、敢于创新提供了良好环境,使实干创新型人才在实际工作中有了制度保障,利用形成干事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是三项机制是历次学习成熟经验的系统总结与完善。三项机制是省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实践成果,是对三严三实、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巩固,是对用人机制的进一步细化,抓好落实“三项机制”,能够真正促进干部改变浮躁之风、虚假之风、懒惰之风、扯皮之风,做到爱岗敬业。
“三项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能够尽可能地保证基层选准用好干部,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能够力推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