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3月4日)
张世波
我代表中共旬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有力。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两次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部署、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的全面落实。健全完善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定,印发了《关于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报备制、收费登记制、首检纠错免罚制等优化投资环境制度,先后对水电开发、铁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涉企社会保险缴纳稽核工作进行了报备。组织开展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检查,全县投资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注重教育宣传,廉政氛围浓厚。深入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法律法规以及党政纪条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全县186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辅导324场次,县纪委收录优秀讲稿40篇。2012年6月,县委邹书记应邀在全省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班上授课,受到了与会领导和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培训农村基层干部780名。巩固市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20个,创建示范点4个,评选廉政文化优秀作品30件。组织开展“清风伴我行”系列活动20场次,精选“清风伴我行”征文35篇。充分发挥县廉政教育基地在反腐倡廉宣教中的作用,共接待各级党员干部参观70批次近4800人。旬阳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获得“安康市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奖”,被市纪委命名为“安康市第一批廉政教育示范基地”。高度重视廉政外宣工作,全年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反腐倡廉宣传稿件320篇,其中,中央44篇、省级60篇,市级216篇,同比增长15.6%。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县各单位共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95个,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3个,排查廉政风险点987个,发出廉政风险提醒通知书128份,制定防控措施1002条,有效防范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印发了《旬阳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八项制度,规范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强化党务公开指导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党务”。组织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工作,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落实《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先后对9名有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县纪委重点抽查了68个村,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监督机制,制定了《旬阳县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督察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聘请了棕溪镇王院村支部书记、中共十六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陈分新同志为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督察员,组织开展督察工作。
(四)加大办案力度,严肃党纪政纪。坚决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201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1件,初步核实案件线索72件,转立案30件,党政纪处分45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挽回经济损失82.5万元。严格实行“镇查县审”制度,全年实施案件公开审理2件。注重办案质量,坚持办案工作二十四字方针,重证据,按程序,讲原则,准确量纪,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突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精心组织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出台了《关于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五条纪律规定》,加强了对各级各部门干部作风的明察暗访,通报批评35人次,党政纪处分6人次,纠正了一些问题,警示了一批干部。突出重点,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征地拆迁、涉路执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纠问题8件,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6人,警示训诫2人,通报批评1人。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委托第三方采用ICD外呼系统对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全县通报,并将508条意见建议反馈给66个对应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组织在全县404个基层单位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和民主评议基层政风行风活动,命名“县级先进单位”18个,推荐“市级优秀单位”7个、“省级标兵单位”2个。
(六)开展专项治理,查纠违规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对2011年下半年以来全县排查上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30%比例开展了监督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加强了新增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41个。组织对2008年以来的546个政府投资项目和72个其他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99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了严格备案,对信访反映3起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发布项目信息681条。认真组织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处理违规公务用车13辆。全面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查纠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30人,追缴“吃空饷”资金285785.62元。强化了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清理。
(七)狠抓改革创新,推进源头治腐。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开展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对3 个部门执行换届纪律不力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整改,确保了县镇换届风清气正;对3名干部在民主推荐中拉票问题进行了查处,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支出 “一签三审”制度和村级财务开支四会签制度,着力规范财务支出管理,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对12宗国有建设用地、 2宗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了挂牌出让。加强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调工作的监督,先后对公安文职人员招聘、 “三幼”教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公开选拔副镇长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选拔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八)狠抓深化提升,推进制度创新。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实施取得明显实效。县政务综合服务大厅11个单位常驻办公,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2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264个,县直部门服务大厅12个、服务窗口8个,三级便民服务机构逐步健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村(社区)干部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力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了城关镇党委书记等11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报告近三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有关情况。创新述廉会议模式,在纪委委员向述廉对象提问之前,由纪委常委通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有关情况,增强了述廉提问的针对性,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组织开展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考试7次176人,任前廉政谈话8 次179人次,对3名成绩靠后的拟提拔对象进行了重新考试和重点谈话。针对撤乡并镇后新的行政区域,及时调整了办案协作区,组织开展协作区办案4件。认真落实“点名接访”制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共受理群众点名接访38人次,解决问题35件。完善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初信初访查核率达到100%。积极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在铜钱关镇召开了现场听证会,教育引导当事人悉诉罢访。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在全县22个镇和14个县直部门推行。药品“三统一”制度在全县368个镇村医疗机构和县级3家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群众医药负担明显下降,“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不断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一折通”兑付制度,及时将新增的强农惠农资金纳入“一折通”管理兑付。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处理机制,调研制定了《旬阳县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对反腐倡廉舆情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廉政舆情实时监测、及时预警、联动反应和有效应对提供了制度保障。及时查处了网媒反映的“城关镇刘湾社区强征地起冲突农民被打入院”等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腐败现象在少数地方和部门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时有发生等。对此,我们要客观分析形势,正视存在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将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要深刻领会建设廉洁政治的新内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干部清正,要求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力行、严以律己,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对各种腐败现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发扬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政府清廉,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公正司法,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政治清明,要求国家和社会实现法治有序、公平正义、政通人和、弊绝风清。
要准确把握建设廉洁政治的实现途径,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依法依纪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努力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
(二)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专门用一个部分对严明党的纪律进行部署,并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出“纪律建设”这个概念,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加强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坚定决心。党的纪律建设,关系党的集中统一,关系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能否切实提高,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顺利实现。只有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使全党同志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形成强大的创造力和战斗力,才能担负起历史重任。
加强纪律建设,首先必须强化纪律意识。广大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党章和党政纪条规,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增强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
加强纪律建设,最重要的是要严明政治纪律。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加强纪律建设,关键在于严格执行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纪律的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廉洁政治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体现,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设廉洁政治的特点和规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全面落实。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建立健全便民接访机制,通过党员干部下访、民情直通车、网络问政等形式,搭建公开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的平台,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认真落实《旬阳县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完善应对处理机制,健全应对处理预案,及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开创美好旬阳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易行的落实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十个严禁”、县委“五条纪律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重点解决检查调研、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赴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或机关食堂就餐。严肃整治公款旅游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格公车配备使用和日常管理,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要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在巩固“作风转变年” 活动成果基础上,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以“问学、问责、问效、问廉”为载体,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全面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抓“问学”, 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端正学习态度、丰富学习方式、拓展学习内容、养成学习习惯、促进学以致用;抓“问责”,夯实责任、防止缺位,明晰职责、防止错位,约束权力、防止越位,在网站设立作风建设监督岗,促进党员干部依法依纪正确履职;抓“问效”,达到讲时效、提效能、重效果的目的,力求各项工作创优秀、争先进、出经验,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抓“问廉”,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开展对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环境保护、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建筑及违法用地整治、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选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把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入点,督促各镇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评议审核、公示审批等工作制度,规范落实“一折通”兑付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及重点程序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严格实施问责,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和谐文明的人文环境放在更加重要位置,高度关注项目建设中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就业、致富、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执法环境、治安环境,严格执行检查报备制、收费登记制、首检纠错免罚制等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督促和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消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动态监管,着力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工作,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夯实各级各部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坚持重要案件下查一级,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的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着眼于教育保护干部,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警示训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鼓励和支持干部积极开拓创新、大胆干事创业。
(四)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国家补助款,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行为。二是开展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暴力强拆、违规占用征用土地、公职人员参与乱占乱建、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等问题。三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坚决查处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四是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骗取贷款、违规挪用、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五是开展市场中介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强制服务、随意收费、信用缺失等问题。六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民主理财,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侵占、变相处置、私自处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等违纪违规案件。加强基层干部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基层干部勾结黑恶势力,利用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影响地方管理、破坏基层民主、扰乱社会秩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重视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牢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抓好学校、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和基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深化教育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重点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载体,提升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创作廉政教育文艺作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开展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等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七)加大制度创新和落实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对省、市纪委推出的反腐倡廉十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四、深入开展“创争出”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要以“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要求打造过硬队伍,以“全市创优秀、全省争先进、全国出经验”活动为载体提升工作水平,全面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全面掌握党的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监督。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化“四型” 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身学习,围绕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围绕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围绕提高道德操守,认真学习和遵守道德规范;围绕提高身体素质,认真学习生活和健康常识,塑造健康身心。要加强教育培训,抓好新任、基层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注重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的执纪办案、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开展“创争出”活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服务发展,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以“创争出”活动为载体,找准突破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争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力促反腐倡廉建设全市创优秀、全省争先进、全国出经验;要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创先争优。要运用项目化管理模式,把各项业务工作的任务、措施、时限、责任等全部细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争一流、上台阶。
(四)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信访、办案、执法、纠风等业务工作程序。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坚持勤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严于律己、开拓创新的作风,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完善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解决派驻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督促派驻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机关的业务领导,加强系统内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美好旬阳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