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旬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6:14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元旦、春节将至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双河镇高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发进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贫困户礼金问题。2021年9月25日至26日,刘发进在家中操办其子婚宴共宴请客人250余人,超出其向镇纪委报备的拟宴请130人的承诺。同时,刘发进收受了5户贫困户共计1000元礼金。2021年11月,刘发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贫困户礼金已退还。

二、吕河镇瓦房坡村监委会主任冯纪和违规审签虚假票据问题。2019年,因脱贫攻坚期间在村民家中安排部分就餐费用无法报销,经瓦房坡村四职干部会议研究决定,监委会主任冯纪和同意,由村委会文书开具了4454元的虚假“保洁费”发票顶替就餐费用。冯纪和在明知保洁费发票属虚开发票仍签审“同意列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冯纪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金寨镇谭家院社区三组组长刘治朝违规操办妻子六十岁生日宴并收受群众礼金问题。2020年5月20日,刘治朝在家中操办妻子六十岁生日宴,共置办酒席16桌,收受贫困户6人礼金1300元,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刘治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贫困户礼金已退还。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凝聚工作合力,让新风正气成风化人、更加充盈。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有力有效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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