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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2号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9 11:3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旬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第2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依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肺炎机制发〔2020〕5号),结合我县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武汉来旬返旬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对武汉来旬人员的摸排。凡2020年1月8日后武汉来旬返旬人员,立即到所在村(社区)进行健康登记,主动接受镇、村(社区)干部询问,如实告知来旬返旬车辆乘坐以及来旬返旬后走亲访友等有关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欺骗。


二、加强对武汉来旬人员健康观察。凡2020年1月8日后武汉来旬返旬人员接受情况询问后,主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日,期间不得走亲访友,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


三、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工作。


四、广大群众凡发现身边有武汉来旬返旬人员未到村(社区)登记、未进行居家隔离的,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点击查看→旬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五、对拒不到所在村(社区)进行健康登记、接受镇村(社区)询问、进行居家隔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六、镇、村(社区)要按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主动做好武汉来旬返旬人员的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武汉来旬返旬人员理解、支持、配合,在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自觉执行。同时,请全县干部群众要关心关爱武汉来旬返旬人员,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与他们齐心协力、并肩作战,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从2020年1月27日起执行。各镇村按照属地负责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本通告规定全面落实。

旬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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