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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顾问:如何理解查办案件“二十四字”基本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2 11:5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答: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具体来说就是: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确定错误性质和提出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和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本报顾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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