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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09 16:50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9日)

刘爱军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着力夯实“两个责任”,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加大办案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县委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了责任清单和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6个方面5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8位县级包抓领导,将责任落实到11个牵头部门和37个参与部门。规范推行“五书两册”制度,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7份,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发送告知书16份、通知书11份,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责任落实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机制,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评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评。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和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3次,对14名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对1个镇、2个部门实施了“一票否决”。

(二)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持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直查、交叉互查、发票倒查、电子监察等方式,对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行重点检查。共开展专项检查34次,累计抽查县直机关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565个次,抽查酒店、商场和娱乐场所76个,对23个单位公务消费情况进行了核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多个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清理,对违规开设的23个银行账户予以撤销;推进“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核查“吃空饷”问题线索2件,清理清退“吃空饷”10人,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21人;组织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8起,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件,处分7人;对党员干部“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查处干部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件,处分3人;深化公车治理,纠正处理违规公务用车32辆,对300多辆疑似公车进行甄别,查纠违规用车问题1件,处分1人,实行公务活动派车单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健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的规定》,21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查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问题1起,处分1人。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级机关补助费管理办法》《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县级监考人员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加大对精简压缩会议、厉行勤俭节约的监督检查,全县会议总量较上年减少19%,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31.77%,“三公”经费同比减支860.63万元,下降34.29%。建立干部作风案件快查快处机制,在《旬阳党风廉政网》设立了“四风”问题监督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43件,其中党政纪立案8件,处分11人,约谈科级干部38人,诫勉谈话12人,点名通报19人,通报批评22个单位,制作播放作风建设专题片3期,形成有力震慑,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三)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执纪的着力点,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全员办案理念,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制定了《旬阳县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信访举报、线索排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印发了《旬阳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和协作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发挥部门纪检组、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增强办案工作合力。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44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内82件;初核案件线索150件,立案69件,其中科级干部1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98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开展协作区办案4件;通过查办案件纠正违规资金212.57万元,收缴违纪资金47.79万元。严格按照《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健全了标准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不断提高。编印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业务用书300余册发至各镇各部门,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规范。坚持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教育转化,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了受处分人员跟踪教育管理制度,全年对68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实施了有针对性地回访教育和跟踪管理,及时有效地帮促受处分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四)不断强化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县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廉政教育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依托“太极城大讲堂”教育平台,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举办了“廉洁履职、安全履职专题讲座”、“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培训”和“廉洁家庭教育培训”,分别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属进行了廉政培训。县级领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30余场次,对2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辅导培训。全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以“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作风”为主题讲廉政党课220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加强警示提醒教育,建立了县级廉政短信平台,在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发放《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片60余套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在县廉政教育基地设立谈话提醒室,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11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提醒。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24名有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麻坪镇政府等5个单位被授予市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红军纪念馆和县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省市县党员干部参观3万余人次。成功举办“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旬阳”文艺演出活动,在旬阳电视台多时段播放廉政公益广告,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向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发放告示牌和宣传画1800余幅,引导干部群众形成勤俭节约良好风尚。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全县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反腐倡廉宣传稿件351篇,及时传播了“正能量”。重视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全年共向上级报送纪检监察信息35篇、廉政网评38篇、反腐倡廉舆情快报18期,快速果断地处置了一批网络舆情,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自身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构建监督制约有效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规范执行中省市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谈话制度,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78人,任前廉政谈话156人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县22个镇、15个部门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公务接待,节约了经费开支。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10个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单位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608个,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04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771个,发出廉政风险提醒通知书650份,制定防范措施2201个,有效预防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县266个村、52个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认真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现场巡回接访8场次,受理信访举报31件次,发现案件线索13条,立案4件。全面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综合运用现代通讯技术、问卷调查、入户走访以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测评等方式,对73个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进行了测评。监督规范推行强农惠农资金兑付“一折通”、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支出“一签三审”等制度,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相近业务的原则,撤销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5个室,整合组建了3个室,设立了2个案件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取消112个,保留10个。突出监督执纪、查办案件主责主业,把本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及时划转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对部门纪检组长分工进行了清理规范,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单位业务工作,把工作重心转向纪检工作。将自身角色定位从“先锋”转到“监军”,将工作模式由过去牵头督查、常规性检查,转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落实“一案双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县纪委常委会切实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的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纪检监察内部工作流程,制定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旬阳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十不准”工作规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纪监督行为。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中心学习组制度》,县纪委常委会定期组织学习,采取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笔记展评等多种方式,提升机关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先后派出34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中省组织的培训,抽调11名纪检干部参与配合省市办案工作,选调5名镇和部门纪检干部到委局跟班学习。对1名有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做到执纪者带头守纪、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全县创优秀、全市争先进、全省出经验”活动,深化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反腐败形势认识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不高,没有把从严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二是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漠,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防止“四风”和“五股歪风”反弹的任务艰巨;三是有的镇和部门解决干部违纪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办法还不多;四是落实“三转”要求还有差距,少数镇纪委监督执纪疲软、办案力度不大,有的部门纪委(纪检组)履职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肩负起从严依规治党的职责任务,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2015年主要任务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经验,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立场方向、责任机制、职责定位、动力源泉、形势挑战等重要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认真遵循的重大方向和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和把握好以下五点:一要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意识,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二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三要按照聚焦聚焦再聚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四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正能量。五要客观判断形势,清醒认识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切实严明党的纪律。

强化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思想观念。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促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各项纪律要求上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严格约束。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成果制度化,在立行立改中建章立制,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依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管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管好纪律才能管住权力。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要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监督,增强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保证党内监督权威,确保纪律刚性约束。要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抓好巡视整改和交办案件查办工作。强化对上级反馈的巡视组意见的持续性整改落实工作,精心制定巡视整改方案,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件一件明确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巡视组交办的案件线索,上级批转的案件线索要实行领导包抓,组织力量认真查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抓住重点整治作风。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抓住一个个突出问题,盯住一个个关键节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狠刹“五股歪风”。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四风”和“五股歪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歌舞厅、家庭式餐馆等问题。严肃查处庸懒不为、不愿担当,当好人、混日子的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及时查纠违纪违规行为。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加大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公开曝光力度,每个季度对全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每个节假日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检查情况公开通报,形成震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严查“四风”和“五股歪风”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镇、部门党委、纪委予以严肃问责。下茬治理干部“严而不为”问题,坚持思想教育、考核评议、监督问责多措并举,坚决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向我看齐”意识,自觉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引导时代新风。

(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促使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有效运行。认真落实《旬阳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和协作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积极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协作办案机制,整合派驻机构办案力量。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职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实施查办案件考核考评制度,细化完善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加大查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分值,每季度向全县通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建立查办案件奖惩激励机制,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考核结果靠后的镇和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严肃查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切实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增强反腐高压震慑。要高度重视查处职能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办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小官大贪”案件,坚决纠正基层干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从严查处。

提高监督审查质量。严格实行《旬阳县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办法》,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重温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写出忏悔录。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实行“一案双报告”,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严明监督执纪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纪纪律作为政治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严格安全文明办案,坚持领导包案制、主办人员负责制,把办案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对办案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扎实推进“三转”工作。按照中省市纪委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纪检体制改革方案,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县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县镇纪委工作力量。制定纪检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规范纪检干部任用流程,健全交流机制。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强化监督执纪职能。继续推进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坚决划转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纪检机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工作职责的变化,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模式。

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按照中省市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探索制定我县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向县级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是监督驻在部门,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制定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监督执纪工作办法,派驻机构按照“职责相近、工作便利、相互协作”的原则,分组开展线索排查、协作办案、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紧紧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紧围绕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创新,继续巩固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结合村级班子换届,选好配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着力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敢监督、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加强对社区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使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快速受理,定期巡回下访,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直查快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有效监督制约。基层办案协作区制度,要推进县级纪委和派驻机构办案协作工作,整合乡镇纪委办案资源和力量,加大基层办案工作力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找准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力求防控实效。受处分人员跟踪教育制度,要在加强思想教育、帮促改进工作上下功夫,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要向跟踪教育单位报告思想工作情况。要严格实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制度。

(五)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强化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精耕细作,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坚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每年确定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述廉述责,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增强党委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

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今年要巩固落实主体责任成果,切实推动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严肃追究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格执行《安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上半年,要开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目标责任考评中的分值权重,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硬性指标,严格考核奖惩。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该“一票否决”的要“一票否决”,该纪律处分的决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着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我们务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嘱托:“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把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在现阶段,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全县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清醒认识监督执纪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就是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章守制,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法纪悬在头上,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执纪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重事实、重证据,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绝对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做到对党组织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二)把干净做人做事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时刻经受着各种压力和诱惑的考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按照“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组织参加上级培训学习、县上集中培训辅导和抽调办案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夯实干净干事的基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机制,从办案回访、组织管理、社会监督等渠道着手,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扰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线索处置、查办案件工作程序,加强轮岗交流,自觉遵守《陕西省纪律检查机关纪律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把勇于担当作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就是要唱黑脸、当包公,严查腐败案件、揭露违纪问题、提出批评意见。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勇于担当的韧劲,聚焦中心任务,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不断增强抓监督、抓作风、抓办案的实际效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全县创优秀、全市争先进、全省出经验”活动,引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加压奋进、争创一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争创佳绩。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于担当,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完善履职保障的制度机制,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养和提拔使用,表彰奖励执纪办案的先进典型,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美丽富裕新旬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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